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铸造焦产品概述及行业上、下游产业链分析(铸造焦项目市场投资商业计划书 -节选)

发布时间:2019-11-27 10:10:47

第一节 产品定义、性能及应用特点

1、产品定义

铸造焦是专用与化铁炉熔铁的焦炭。铸造焦是化铁炉熔铁的主要燃料。其作用是熔化炉料并使铁水过热,支撑料柱保护良好的透气性。

2、性能

铸造焦具备块度大、反应性差、气孔率小、具有足够的抗冲击破碎强度、灰分和硫分低等特点。

3、应用特点

由于铸造焦不同的质量标准,广泛应用于普通铸造,高精密度铸造。同时,根据铸造焦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,它还应用于冶炼、化工、锅炉燃烧等 行业 。

第二节 发展历程

长期以来,铸造焦在我国一直是个空白,冲天炉熔炼使用冶金焦和地方土焦。这些焦炭质量差,不符合冲天炉熔炼要求,熔炼的铁水温度低、气体含量和杂质高,铸件质量差,致使我国机电产品的质量与国外差距甚大。

进入80年代后,我国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,铸造焦的 研究 与生产应用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。1982年7月,镇江焦化厂试制出首批铸造焦,1988年2月我国发布了自己的铸造焦国家标准。

进入90年代,我国铸造焦的生产能力,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。据不完全统计,全国铸造焦的生产能力已远远超过300万吨,总的看来,铸造焦质量稳定,各项技术指标己达国际标准,很多企业铸造焦出口,占领国际市场,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,推动了我国造焦的发展。

近几年来,国家公布了一系列关于炼焦的相关法律政策,对炼焦 行业 给予政策支持。同时,随着我国机械制造业的快速发展,对铸造焦的需求日益上升,铸造焦的生产和应用必将得到很好的发展,我国的铸件质量将明显提高,将会有更多优质的铸件产品进入国际市场。

第三节 行业 相关政策、法规、标准

1、中国铸造焦质量标准(GB8729—88)

铸造焦质量标准

注:1)表内三级铸造焦炭按块度分为三类:大于80mm、80-60mm、大于60mm(统焦,强度指标以大于80mm为准)。

2)表内规定的:块度(mm)、灰分(%)、强度(%)都是质量考核指标,以上指标人一项达不到规定的级别时,则不能作为该级验收(强度指标)。

2、焦化 行业 准入条件

为遏制焦化 行业 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趋势,促进产业结构升级,规范市场竞争秩序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产业政策 要求,按照“总量控制、调整结构、节约能(资)源、保护环境、合理布局”的可持续发展原则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制定焦化 行业 准入条件。

该准入条件共分为七部分,包括生产企业布局、工艺与装备、主要产品质量、资源、能源消耗及副产品综合利用、环保指标和清洁生产、监督与管理及附则。其中主要产品质量中对焦炭进行了相关规定。新建或改扩建焦炉生产的冶金焦要达到GB/T1996-2003规定的二级冶金焦以上标准,铸造焦要达到GB/T8729-1988规定的二级铸造焦以上标准。同时,现有焦炉生产的冶金焦要达到GB/T1996-2003规定的三级冶金焦以上标准,铸造焦要达到GB/T8729-1988规定的三级铸造焦以上标准。

3、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及申报程序

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,规范出口经营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公布《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》,其中不含外商投资企业。

《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》共分为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、申报及审核程序、相关报送材料三部分。其中对焦炭生产企业资质标准做出来详细规定。

1)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、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2)符合《焦化 行业 准入标准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第76号公告)以及国家相关 产业政策 的要求,年产量在60万吨以上,铸造焦企业年产量在50万吨以上(以上均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为准),2004年焦炭出口供货在20万吨以上;

3)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,并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;

4)符合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业 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炼焦 行业 (HT/T126-2003)中规定的二级标准。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,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(GB8978-1996)》和《炼焦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(GB16297-1998)》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,取得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,经省级以上环保部门评估达到环保要求,必须具有审批权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;

5)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;

6)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,依法参加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;

7)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行为。

第四节 上游 行业 发展状况 分析

上游 行业 ——煤炭发展现状

1、产量

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2008年5月份我国煤炭产量创历史新高2.27亿吨,较2007年同期增长18.5%。

2008年1-5月煤炭产量总计10.1亿吨,较上年同期增长15.9%。

2008年5月份焦煤产量亦创新高2,994万吨,较上年同期增加11.0%。1-5月焦煤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2.3%,至1.408亿吨。

2、出口

据海关统计,2008年1~7月我国出口煤3028万吨,比2007年同期增长4.9%;价值30.8亿美元,比2007年同期增长81.3%。煤出口平均价格为101.9美元/吨,比2007年同期上涨72.9%。同期,我国进口煤2494万吨,下降19.4%;价值17.5亿美元,比2007年同期增长22.4%。2008年1~7月我国净出口煤534万吨,而2007年同期我国煤净进口210万吨。

其中,2008年7月份单月我国出口煤478.4万吨,同比下降16.8%,环比下降31.6%,出口平均价格为124.8美元/吨,上涨7.7%。

2007年1月—2008年7月我国煤炭出口量价图

3、进口

2008年7月当月我国进口煤338.8万吨,同比下降13%,环比增长21.7%;进口平均价格为89.5美元/吨,上涨1.1倍。

2007年1月—2008年7月我国煤炭进口量价图

4、进出口主要特点

2008年1~7月我国煤炭进出口的主要特点:

1)主要出口至韩国、日本和台湾省,进口主要来自东盟

2008年1~7月我对韩国出口煤1085万吨,下降2.2%;日本916.6万吨,增长7.4%;台湾省660.3万吨,增长1.1%。对上述三者合计占同期煤出口总量的78.9%。同期,我国自东盟进口煤1944万吨,下降16.7%,占同期我国煤进口总量的77.9%。

2)北京、河北和山西企业出口位居前三位,广东、广西和北京主导进口

2008年1~7月北京市企业出口煤1662万吨,下降3%;河北736.2万吨,增长18.1%;山西296万吨,增长57.8%。三者合计占同期我国煤出口总量的89%。同期,广东省企业进口煤705.7万吨,下降17.8%;广西进口663.2万吨,下降11.8%;北京219.5万吨,增长30.8%。三者合计占同期我国煤进口总量的63.7%。

3)烟煤为出口主要品种,进口半数以上为无烟煤

2008年1~7月我国出口烟煤2568万吨,下降2.1%,占同期我国煤出口总量的84.8%;出口炼焦煤215.8万吨,增长21.8%。同期,我国进口无烟煤1337万吨,下降21.3%,占同期我国煤进口总量的53.6%。

在国际原油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,国际煤炭市场需求旺盛,而主要煤出口国纷纷采取限制措施,国际市场煤价持续攀升,我国煤炭企业进口意愿显著下降。与此同时,国家也削减了2008年的煤炭出口配额,全年煤炭的出口规模基本上能控制在2007年的水平。

为了加强煤炭出口的控制力度,以保证国内需求,避免煤价上涨对下游产业链的价格传导和负面影响,国家决定自2008年8月20日开始,对炼焦煤出口暂定税率由5%提高至10%;其他烟煤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,暂定税率为10%。此举将进一步提高煤炭出口的成本,从而达到遏制煤炭出口的目的。

第五节 下游产业发展情况 分析

我国铸件产量从2000年起已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一,其中2002年我国铸件产量达到了1626万吨,已成为世界生产铸件的第一大国。我国2003年铸件总产量为1987万t.其中铝镁合金为117万t.占总产量的5.8%。2004年为2242万吨,2005年为1800万吨,铸件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1/4之多,已成为世界铸造生产基地。2006年各类铸件产量达2809万吨。2008年中国铸件的市场占有率仍将保持世界第一,其产量会增加到2660万吨,占全球总产量的29.5%。西欧保持第位,但是它的市场占有率预计会降低到18.5%。美国的铸件产量为1330万吨,占14.8%。

我国铸造业正处在从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起步的新段。我们必须克服现实的能源、资源、人才瓶颈和环境问题的困扰,必须抓住机遇,利用高技术提升铸件质量,扭转中国铸件在国际市场上技术含量不高、价格低廉的局面,要扶持一批具有优势的铸造企业使之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、能够带动中国铸件出口的龙头企业。

2003-2008年1-6月我国钢铁铸件 行业 销售收入变化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单位:千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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